此篇文章涉及到的流程如下:
帐号注册、开办主体申请、网站基本信息填写、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部分网站需要前往公安机关进行面审,面审所需的资料获取已在文中说明.
一、帐号注册:
1、登陆 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index
2、如没有用户名,请在首页点击【注册】,进行注册操作
3、登陆后,可在首页点击【个人中心】进入个人中心,点击左侧菜单【信用认证】
可以选择全部或者是其中一项进行验证的
二、开办主体申请: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,必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,只有提交了主体信息后,才能在该主体下进行网站备案。
注意事项:
1、单位名称:请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
2、单位性质: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
3、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400K以内
4、内容真实准确,格式标准完整
三、网站基本信息填写
注:网络接入服务商与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,请与龙得科技日常对接人联系!
关于“服务类型”和“网站内容”,是根据网站内容的涉及范围选择的
注:您的网站如不涉及前置审批,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;如果表格中没有您的网站服务内容,无需要选择。
网站服务类型:单位可选择www服务和wap网站,个人可选择博客/个人空间,如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 。
四、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
网站负责人信息/网站信息联系人可与开办人主体人信息相同,直接打勾即可自动填充,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。
填写注意事项:
负责人姓名: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,不得填报“王先生”、“李小姐”、“个人”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。
五、提示说明
请认真 阅读,如果没有异议,勾选 “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”点击【提交 】,公安网警会在3-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,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,也可登陆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。
特别注意:
1、非交互式网站初步审核完成后即完成备案,交互式网站需要进行面审或实地检查,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告知。
六、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,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,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;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,获取代码方法: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,点击【点击复制备案号】即可获得备案代码。